河北省政府日前印发的《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提出,深入落实河北省减煤政策,提高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到2020年,力争全省煤炭产能控制在7000万吨。
与此同时,通过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压减过剩产能、燃煤锅炉治理、散煤压减替代等方式大幅降低煤炭消费量,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
加快淘汰分散式燃煤锅炉,通过新增集中供热拆除取缔一批,通过优化用能结构置换调整一批,通过高效节能环保锅炉更新替代一批。到到2017年10月底前,各市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城乡接合部及县城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将廊坊市荣乌高速公路以北与北京相邻区域之间的县(区),以及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保定市京昆高速公路以东,荣乌高速公路以北与覆盖区域划定为“禁煤区”,到2017年10月度前,“禁煤区”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到2017年,各市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率力争达到80%,在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实现清洁能源或洁净燃料替代,基本实现城市无煤化。
实施农村地区的散煤替代及清洁开发利用工程,到2017年,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和定州、辛集全城完成替代;到2018年,全省基本完成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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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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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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