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先进产能矿井释放期延长、鼓励签订中长期电煤购销合同、增加铁路煤炭运量、提高主要发运港口煤炭库存等,抑制煤价过快上涨政策措施已见显效。
11月16日,国家有关部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所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合法合规煤矿,采暖季结束前都可按330个工作日生产。据测算,政策执行后可增加动力煤产能1.4亿吨/年,炼焦煤产能1.1亿吨/年。如产能完全释放,可月均增加动力煤供应1600万吨,炼焦精煤供应450万吨。
至此,与完全执行276时相比,煤炭产能总共增加约5.8亿吨,月均增加动力煤产能4000万吨,增加炼焦精煤供应能力78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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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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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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