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信委网站12日消息,山东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显示,2016年山东省钢铁行业已完成压减生铁270万吨、粗钢270万吨的去产能任务,有关企业的设备已关停退出。
其中,聊城鑫华特钢转炉、兖州合金钢电炉已经拆除,淄博宏达炼钢、炼铁设备已全部封存,济钢有关炼铁产能也已停产退出,正在封存。
《通知》指出,按照国家去产能部际联系会议办公室工作部署和省政府去产能电视会议要求,近期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今年钢铁行业去产能任务验收工作。山东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检查验收办法已制定下发,各市、省国资委,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办法要求,于9月20日前,对企业去产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是建立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每月三报”制度。各市、省国资委,要安排专人负责,每月26日以前向省钢铁去产能办公室上报本月工作进展情况(要列出具体企业名单)、下月工作计划和建议。
三是提前谋划好2017年化解产能工作。2017年去产能工作方案、计划,要在9月20日前上报省钢铁去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知》要求,对退出产能要做到事前核实,事后检查,确保准确无误。特别是对企业去产能涉及到的装备规格、型号以及产能,各市、省国资委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任务调整,决不能以小充大,或将以前淘汰的产能设备拿来充数,更不能虚报冒领。明年国家审计也会将此作为重点,一经查出,要严格追责。
此外,坚决禁止新增钢铁产能。各市、省国资委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发6号文件精神,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凡新上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减量置换,对已列入化解任务的产能,不得用于置换。对违规审批备案和未执行减量置换要求的项目,要严肃处理,该停建的停建、该拆除的拆除、该问责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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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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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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