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新版《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2001年第一次修订相比,对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收紧,氨氮排放的标准尤为严格,给合成氨生产企业提出了非常艰巨的任务和明确的时间要求。
该标准是对1992年发布《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第二次修订。《标准》明确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现有企业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为100mg/L和200mg/L,氨氮为40mg/L和50mg/L,总氮为50mg/L和60mg/L;自2016年1月1日起,标准提升至化学需氧量(COD)为80mg/L和200mg/L,氨氮为25mg/L和50mg/L,总氮为35mg/L和60mg/L。同时,总磷等多项标准也同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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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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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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