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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清洁高效加工利用和散煤治理大有可为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局长乔乃琛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工业原料,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治理工作更事关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

 

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1.6亿户农村居民家庭中,采取分散采暖模式的约有9300万户,其中燃煤采暖约6600万户,散煤使用量约2-3亿吨,占到煤炭终端消费量的10%左右。民用采暖炊事炉具保有量约1.2亿台,近80%的居民使用低效炉具,燃用劣质、高硫烟煤。这些劣质散煤直烧低空直排的污染物达到超净排放的大型锅炉等量燃烧后的10-20倍,占到燃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民用散煤燃烧排放,仍是大范围重污染的重要成因。因此,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治理工作,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山东重工业结构比重高,煤炭消费量大,年煤炭消费量约4.1亿吨左右,其中民用散煤消费量1800万吨,占总消费量的4.4%,尽管消费量小,但污染占比大,散煤污染物排放量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一。

 

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在煤炭清洁利用及散煤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部署要求,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坚持“清洁煤炭+节能环保炉具”的模式,紧紧围绕落实煤炭生产消费“三口”责任、实现煤炭燃烧超低排放或近零排放目标、着力构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六大体系”,全力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治理攻坚战,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2016年,全省散烧煤炭总量的70%以上达到民用散煤质量标准要求,其中,冬季民用清洁煤炭推广替代量突破300万吨,民用节能环保炉具推广达到20万台。山东的实践证明,坚持“清洁煤炭+新型环保炉具”的模式,煤炭完全可以实现清洁利用和超低排放。

 

 

全力落实“三口”责任

 

 

一是坑口责任。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强化现场管理、提高煤炭入洗率等,确保煤炭企业生产加工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煤炭产品;

 

二是炉口责任。通过严控煤炭流通环节,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炉具等,确保煤炭用户使用符合煤炭清洁利用标准要求的商品煤和配套炉具产品;

 

三是烟口责任。通过强化检测监控、环保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和联合执法等,实现燃煤超低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积极构建“六大体系”

 

 

一是构建质量标准体系。围绕商品煤质量,制定出台了民用散煤、民用型煤等地方标准,正在加快制定水煤浆、改性洁净型煤、民用节能环保炉具等标准规范。

 

二是构建政策法规体系。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散煤治理、煤炭经营监管、商品煤质量管理、储煤场地管理等,制定了加快推进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意见、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农村地区散煤清洁化治理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配套办法。目前,正在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管理办法等。

 

三是构建清洁煤炭加工储备配送体系。针对散煤用户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用户点多面广的实际,着力构建省市县三级相互配套、互为补充,集加工、储备、配送为一体的配送体系。截至2016年底,规划建设的9个省级基地已建成4个,建成大型煤炭物流园区15个,大型洁净型煤加工示范基地50余个。

 

四是构建检测监控和联合执法体系。整合现有技术装备和机构,构建形成省市县三级煤炭质量检测监控体系,劣质散煤销售和使用得到有效遏制;建立了煤炭、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环保等11个部门协同配合的联合执法体系,重点加强对煤炭生产、加工、流通关口的执法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五是构建科技装备支撑体系。组织科研院所和省属煤炭企业,积极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攻关,煤炭气化、液化、提质改性、超洁净煤等多项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兖矿集团建成了水煤浆气化国家工程中心、煤液化及煤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洁净煤技术研发基地;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研发出以烟煤资源为原料的新型改性烟煤型煤,突破烟煤无烟化洁净利用技术,抢占煤炭清洁利用制高点;与中国科学院合作,按照“型煤+好炉”模式,研制了配套新型炉具,将解耦燃烧技术应用于改性烟煤型煤的燃烧,实现了NOxSO2以及烟尘等多污染物的有效减排和协同控制。

 

六是构建综合保障体系。省市县三级均成立了煤炭清洁利用和散煤治理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坚持管理前移,明确将主管牵头部门由环保部门调整为煤炭管理部门。建立了检查考核体系,加强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考核,强化奖惩问责。建立省市县三级财政奖补体系,2016年全省落实专项奖补资金超过11亿元。建立舆论监督体系,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整体合力已经形成。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型煤和炉具成本高、价格高,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承受能力不足,全面推广替代难度加大。

 

二是政策法规不够配套,特别是在资金政策扶持上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是监管职责不明确,有效的监管手段相对缺乏。

 

 

有关建议

 

 

一是加大力度支持解耦燃烧技术等新型炉具的推广应用,出台更有力的节能减排政策,不断提高行业标准和准入门槛,通过市场手段逐步淘汰落后的燃煤技术和炉具。

 

二是建立定向价格补贴政策,严格管控农村燃煤供应渠道,加大在大型工业或电站锅炉推广应用洁净煤力度,确保燃煤超低排放。

 

三是对农村分散热用户进行专业化管理,推进农村采暖燃料和炉具的标准化生产、规范化配送和市场化服务,形成可持续发展和可复制推广的长效运营机制。

 

四是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职责,强化督查问责。

来源:中国能源网
阅读:1649
日期: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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