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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10个化解过剩产能督查组详细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819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针对当前地方和企业钢铁煤炭过剩产能进展不平衡等情况,部际联席会议组织了10个督查组,将陆续赴各省区市开展督查。近日,有关媒体报道了这10个督查组的具体分组情况。

 

牵头单位有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能源局等,参与部门众多,督查地区有各省市自治区,中央企业以及新疆建设兵团等。

 

其中,发改委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部、能源局、钢铁工业协会参与,负责督查山东省、山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

 

工信部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部、统计局、煤监局参与,负责督查河北省、河南省、江西省、福建省。

 

财政部牵头,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税务局、钢铁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协会参与,负责督查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

 

人力资源部牵头,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能源局参与,负责督查天津市、北京市、吉林省。

 

国土资源部牵头,工信部、工商总局、煤监局、钢铁工业协会参与,负责督查宁夏、青海省、甘肃省。

 

环境保护部牵头,住建部、质检总局、煤监局、钢铁工业协会参与,负责督查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

 

国资委牵头,商务部、钢铁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协会参与,负责督查新疆、新疆建设兵团、央企。

 

安监总局(煤监局)牵头,工信部、证监会、保监局参与,负责督查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银监会牵头,央行、钢铁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协会参与,负责督查安徽省、广西。

 

能源局牵头,知识产权局、钢铁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协会参与,负责督查陕西省、内蒙古。

 

督查组将主要针对当前地方和企业钢铁煤炭过剩产能进展不平衡等情况,重点督查八个方面内容: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任务分解和进度落实情况,产能实际退出情况,奖补资金筹措使用情况,职工安置情况,开展“三个专项行动”情况,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及档案管理等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情况。

 

连维良表示,通过督查,进一步压实目标责任,持续推动重点工作;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和推广典型;通过督查,确保今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同时为保证督查质量,部际联席会议专门制订了实地督查的工作流程。督查前,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做好督查培训。督查中,各组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掌握核实情况。督查后,各组对督查地区做出客观评价,与地方交换意见,形成督查报告。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专项督查的派出,将在短期内控制住部分地区已蠢蠢欲动的超产计划,同时将加快推动去产能的力度,并直接推动去产能进展缓慢的地区加快进度。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阅读:524
日期:201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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