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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前7个月新环保法执行情况

近日,《中国冶金报》记者从环境保护部获悉,今年1月—7月份,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348件,罚款数额达28203.4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2065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134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92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863件。

 

其中,江苏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44件,罚款金额共计1645.46万元;河北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7件,罚款金额共计4345.51万元;浙江省实施查封、扣押639件,占全国查封、扣押案件总数近1/3,移送行政拘留207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24件。与6月份情况相比,7月份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移送行政拘留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基本持平,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上升44.0%,查封扣押案件数下降21.7%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说,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部门积极使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处罚手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与司法机关配合联动,惩治环境犯罪,效果显著。

 

据了解,各地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适用新手段,使用“组合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了新环保法的执法刚性。如河北省环保厅、公安厅联合开展”2015利剑斩污”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联合侦办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了多家超标污水处理厂,对复查仍超标的企业启动了按日连续处罚程序,依法进行处罚。再如江西省新余市环保局就江西新余某公司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生产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该公司3名直接责任人员被行政拘留5日。

 

邹首民表示,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恶意排污行为的执法力度,震慑环境违法犯罪,努力营造自觉守法的社会氛围。

来源: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阅读:659
日期:201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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